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消息,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4月17日发行了2020年公司债券,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
招股说明书显示,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98亿元(含98亿元),将分阶段发行。债券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是单期品种,也可以是多期混合品种。主承销商和债券托管人是CICC,联合主承销商是招商证券和光大证券。
据悉,此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待偿还的到期公司债券应在以下范围内确定: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招股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借给别人;不得用于配股和购买新股,也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非营业费用的交易。不用于购买土地;并建立有效的筹资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