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乐金融孙苏波发布公告称,SIIC发展(00563)作为借款人,与某银行(作为出借人)订立借款协议,涉及24亿元人民币的定期借款,期限为36个月。融资将用于偿还股东贷款和日常运营。
贷款协议规定,在融资期限内,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SIIC发展和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应直接或间接保持SIIC发展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51%,并保持SIIC发展的实际控制权和经营权。违反持股和管理协议将构成违反贷款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期,SIIC集团实益拥有SIIC城市发展总已发行股本的约68.08%(包括就《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而言被视为或被视为拥有SIIC控股所持股份的权益)。
SIC董事会表示,通过此项融资将降低公司的综合融资成本,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