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23年1月1日起实行“贷转贷”方式 将商业贷款转为对公贷款

2023-01-03      来源:黄冈买房   浏览次数: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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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近日,江苏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发布《常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媒体的观点,《办法》提到了商贷转公贷的“转贷”方式。这种方法不要求借款人还清原有的商业贷款。只要完成商贷转公贷的抵押,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放款。此外,还有一种“先还款后贷款”的方式,要求借款人先还清原商业贷款。商转公贷款抵押完毕后,贷款将发放至借款人的商转公贷款还款账户。

申请向公众公司转商贷除符合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商业贷款未还清,近两年无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记录。2.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应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借款人的配偶或产权共有人。3.该商业贷款应已完成抵押手续,且仅存在该商业贷款设定的抵押权,不存在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其他权利限制。

商业转贷金额不得超过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公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下(含五年)2.6%,五年以上3.1%;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二级贷款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055-79000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1月1日前申请的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已经审批通过但尚未发放的,可以转为商转公贷款(以贷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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