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婷国际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号 询问方毅电力拟授予员工的限制性股票是否符合规定

2023-01-11      来源:黄冈房产信息网   浏览次数: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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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乐金融刘志映、黄婷国际(SZ000056)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据悉,2023年1月11日,黄婷国际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向德兴亿发功率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发功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授予4401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6%。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2024年、2025年一德电力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2亿元、2.2亿元、2.5亿元。

黄婷国际仅持有方毅电力27.8145%的股权。对此,深交所要求黄婷国际说明向方毅电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草案》显示,黄婷国际拟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4401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向邱善勤、石、分别授予660万股、150万股、300万股、330万股,向核心业务人员授予2961万股,占拟授予股份的67.28%。要求深交所黄婷国际结合所承担的职责、任期、工作业绩及对公司经营的贡献,说明激励对象及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确认依据是否与其贡献相匹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公司应披露授予对象是否为IPP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如果是,说明对相关人员实施激励的合理性,是否为购买IPP的一揽子安排。

此外,黄婷国际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显示,转让方承诺意向性电力实现营业收入目标和利润目标,其中2023年和2024年利润分别达到3500万元和4500万元。若如意电力未能履行前述业绩承诺,公司子公司有权要求转让方按照业绩突出比例退还不超过20%的转让款。请深交所黄婷国际结合上述业绩承诺说明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中仅设置营业收入指标的合理性,并结合历史业绩及其变化、行业及业务发展趋势、手头订单情况说明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考核指标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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