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1月17日晚间,太古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出售港岛东中心的若干办公楼楼层。
观点新媒体获悉,于本公告日期,太古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订立下列协议: 45楼至54楼买卖协议,涉及港岛东中心45至48楼及50至54楼各层全层的买卖;及三份买卖协议,每份协议分别涉及港岛东中心42楼、43楼及44楼各层全层的买卖。
该项物业的购买价为港币54亿元,由下列部分组成:45楼至54楼的购买价为港币40.58亿元; 42楼的购买价为港币4.39亿元; 43楼的购买价为港币4.51亿元;及 44楼的购买价为港币4.51亿元。
资料显示,港岛东中心是太古地产的投资物业组合中其中一幢拥有59层办公楼楼层的甲级办公楼。买方为45至54楼(不包括49楼)的现有租户,其租约将于45楼至54楼交易完成后终止。
公告显示,进行出售事项将可让太古地产从其于该项物业的投资中获取资金。从出售事项所得的款项将会用作太古地产的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