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集团已于2024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票的部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将129,234,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新希望股票划出“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观点:5月23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办理解除部分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相关事宜。
公告显示,新希望集团已于2024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票的部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将129,234,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新希望股票划出“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专户受托管理人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信托登记期限为本期可交换债券存续期。在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新希望集团委托德邦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按照新希望集团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但不得损害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次解除部分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新希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271,201股(不含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股份),持股比例为4.32%;新希望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8,957,185股,持股比例为29.23%;“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股份933,608,491股,持股比例为20.54%。
本次解除担保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