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港交所修订《上市规则》引入库存股份机制。上市公司可在静默期回购股票,以库存形式持有,用于稳定股价、筹集资金、股权激励及收购支付。新规旨在提供策略选择,适应市场环境与公司需求。
观点:6月11日,香港交易所修订后的《上市规则》正式生效,引入了新的库存股份机制。根据新规,上市公司在满足注册地法律和公司章程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豁免权,在业绩发布前的静默期内进行股票回购,并将回购的股份以库存形式持有,而非立即注销。
上市公司可利用库存股进行以下操作:在市场波动时进行股价稳定,通过出售库存股筹集资金,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作为收购其他公司资产的支付手段。新规则的实施旨在为上市公司提供策略选择,以适应不同的市场环境和公司需求。
审校:武瑾莹